财政部 盘活资产管理办法
财政部关于盘活资产的管理办法主要包括《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等文件,不同文件在适用范围、管理重点等方面存在差异。
《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由财政部于2022年10月25日印发。该意见旨在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有效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其核心在于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对自身所拥有的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通过合理调配、共享共用、出租出借、处置变现等多种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以更好地满足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同时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于2024年8月16日由财政部印发。此办法主要规范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保障国家所有者权益。它明确了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方式,包括单位自用、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等。同时,规定了使用原则,如遵循安全完整、注重绩效、公开透明、权责一致等原则;还对管理权限进行了划分,不同层级的单位在资产使用审批、管理等方面有不同的职责和权限,以确保国有资产使用过程规范有序。
此外,地方层面也有相关管理办法,如《黑龙江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由黑龙江省财政厅于2024年5月31日印发,主要规范黑龙江省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的使用与管理,提升盘活平台服务质效,确保盘活平台的安全、高效运行,为地方国有资产盘活提供具体操作指引。